| 索 引 号: | 231200/2023-00013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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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中国人民银行绥化市中心支行关于持续加大信贷投放 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通知 | ||
| 文 号: | 绥银发[2023]28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年5月25日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 关 键 词: | 绿色金融,环境保护,治理,环境,融资额度 | ||
中国人民银行绥化市中心支行各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绥化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绥化分行、邮政储蓄银行绥化分行、哈尔滨银行绥化分行、龙江银行绥化分行、绥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4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1405.02亿元,同比增长5.59%,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9位;全市存贷比49.7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11个百分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奋力做好二季度信贷投放工作 支持全省经济稳定向好发展的通知》(哈银发〔2023〕54号)文件要求,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把握人民银行货币信贷政策导向,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全力做好信贷服务工作,力争实现年末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8%,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一、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提升精准性和有效性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继续运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满足涉农领域以及民营、小微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努力实现上半年全市支农再贷款累计投放14亿元,支小再贷款累计投放2.5亿元的工作目标。各金融机构要积极申请运用各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各项货币政策加快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工具的精准性、直达性、有效性,以及低成本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加大再贴现政策工具运用,加大对市场主体票据融资的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要抓住碳减排支持工具、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的政策窗口期,加大对双碳、交通物流、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其中,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于今年6月末到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于今年年末到期,碳减排支持工具于2024年年末到期。
二、做好降费让利工作,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落实货币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措施,进一步降低实际贷款利率,推动降低企业融合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要落实好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存款自律要求,合理确定存款期限结构,科学合理定价,有效降低负债端成本,将负债端成本下降成果有效传导至贷款端。力争实现各项贷款利率水平稳中有降,且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三、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推进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适当提高存贷比,与地方经济发展同频共振。全国性银行要立足自身定位,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支持政策、审批权限和信贷规模,确保对我市信贷计划总量稳定增长,提高企业授信额度,实现贷款同比多增。农业发展银行要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宣传项目支持政策,支持公路、农田、水利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切实强化服务地方实体经济的作用,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推动贷款加快增长。
四、高度重视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提升对接质效
发挥绥化市银政项目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加强与发改、工信、科技、农业农村、交通、文旅、市场监督、生态环境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分类梳理各类市场主体及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定期将企业(项目)资金需求推送至各金融机构,全面开展名单制对接和线下银企对接活动。各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对接工作要求,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快速逐户对接重点领域、项目和企业融资需求,并对暂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给予必要辅导。建立对接跟踪监测制度,持续监测名单内企业融资状况及动态变动,及时梳理未获得信贷支持的主要原因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
五、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金融服务体系
线上方面,各金融机构要强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力争将所有金融产品全部在平台上展示,供企业结合自身需求挑选匹配,打造线上“金融超市”,并探索将部分审贷流程转移至线上,进一步提升对接效率,为促进银企合作提供便利。线下方面,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首贷续贷中心建设,选派高素质业务人员驻点服务,积极主动担当“金融驿站”职能,认真回应企业金融诉求,为企业出谋划策和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充分发挥绥化市金融服务中心公众号的积极作用,通过此载体分享金融资讯、解读政策文件、推介金融产品、传播金融知识等,畅通企业获取金融政策、金融知识的渠道,满足企业多样化、综合性的金融需求。
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小微企业纾难解困
在全市范围内深化开展“上门送政策、上门送产品、上门送服务”“三上门”系列活动以及普惠小微金融服务系列活动,强化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银企信息互通,切实提高融资服务效率。深化落实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提升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融资特点,努力打造一批形式多样、额度合理、定价科学、期限灵活的信贷产品。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调整还款计划等多种方式,为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力争实现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不低于8%,小微企业存量户数持续增加,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七、加快样板区创建,为乡村振兴提供参考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现代农业振兴计划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振兴计划,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扎实做好“一县一品”金融创新活动,在各县特色产品的基础上,加深县域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快实现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一县一品”创新格局。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创建金融支持肇东市乡村振兴先行先试样板区的工作方案》以及工作台账,瞄准目标、明确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门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部,有序推进金融支持肇东市创建乡村振兴先行先试样板区建设。要精准对接乡村振兴融资需求,量身定制融资服务方案,积极开展特色金融活动,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探索形成一批有借鉴意义的工作方法、业务试点和典型经验,推出一批有价值、可复制、易推广的创新产品,改善金融服务环境,全面提升乡村振兴金融资源配置能力。
八、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科创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持续开展金融支持科创企业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经营生产向好、科创投入意愿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科创企业信贷产品,大力推广订单、仓单、应收账款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运用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解决科创型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抵押担保不足等问题。为科创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灵活利率定价和还本付息方式,促进完善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机制,力争实现年末科创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
九、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
结合绥化市实际,积极创新金融支持绿色企业和项目发展的有效模式,加大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灵活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多措并举,提高绿色信贷规模。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加快创新排污权、水权、用能权、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等抵质押贷款产品。力争实现年末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金融支持绿色企业和项目数量稳定增长,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形成具有绥化市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
十、为经济发展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带动贷款增速
金融机构要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突出支持消费领域、房地产市场、制造业、基础设施和大项目建设,激发市场活力、拉动信贷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旅游康养、文化娱乐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创新相匹配的金融产品精准支持文旅景区项目建设和旅游消费。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房地产集中度管理政策,加大对房地产领域的信贷支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和产品研发、设备更新改造、工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助力制造业发展壮大。加大金融对水利、公路、物流等基础设施和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力满足重点基础设施和大项目建设有效融资需求。力争实现年末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5%;消费类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制造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0%。
同时,各金融机构要配合做好各县(市、区)分支机构信贷投放计划监测督导工作,报送信贷投放情况及投放计划,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并及时反馈信贷投放推进情况、典型经验做法成效、信贷增速变化原因分析以及工作中难点梗阻等情况。关于贷款投放相关事宜,有需要我行帮助协调地方政府部门的,可随时与我行沟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安雪,0455-8330797
中国人民银行绥化市中心支行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