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231200/2023-00002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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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绥化市用水用气用热报装首问负责制度 | ||
| 文 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3-28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 关 键 词: | 人员,客户,必须,报装,工作 | ||
为规范用水用气用热企业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用水用气用热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1.客户进行报装业务办理时,首位接受咨询和受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准推诿扯皮,做到内转外不转。
2.客户进行报装咨询时,若所咨询的问题属首位接待人员业务工作范围之内,由首位接待人员负责答复:若所咨询的问题不属首位接待人员业务工作范围之内,首位接待人员必须联系相关人员主动前往客户处予以解答,或者自己咨询相关人员后再向客户解答。
3.客户办理报装等业务时,若属首位受理人员本部门范围内的工作,首位受理人员必须全程负责为客户办理或引导客户办理各种必须手续,直至完毕,若不属首位受理人员本部门范围内的工作,首位受理人员必须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帮助客户办理完毕业报装手续,而后首位受理人员要全程督促报装人员及时的进行完成,保证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客户满意。
4.首位接受咨询或受理报装业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客户负责,不允许推托责任,让客户自行询问他人或找其他部门;相关部门之间必须相互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绥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